2024年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2023-10-10 来源:上学吧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从业人员应当持续符合下列条件:
(一)品行良好;
(二)具备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掌握证券基金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最近3年未因犯罪被判处刑罚;
(四)不存在《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五)最近5年未被中国证监会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或者被基金业协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六)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执行期已经届满;
(七)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行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介绍】
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分为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和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含证券投资顾问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证券分析师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对应的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对应的专业科目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
取得证券行业专业人员证书的人员,可以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及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融资融券、证券自营、证券做市交易、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
注:证券从业人员管理已由事前资格准入改为事后登记,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是为行业机构提供考量人员专业能力的依据之一,不是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的前提条件,因此将优先满足行业人员的必要测试需求,同时兼顾部分社会测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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