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2023-10-23 来源:上学吧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一)除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二)除25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维修);
(四)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五)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根据上述规定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具体执业范围。
【相关介绍】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由各省级人社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研究确定本地区考试的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部颁发,省级人社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用印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通过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须经依法注册后,方能以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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