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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2024-04-26 来源:上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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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中“1.9.2  评价方式”的规定,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评价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其具体评价方式如下:

1、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试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

2、操作技能考核以案例分析、案例撰写或现场问答、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3、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职业指导师和一级职业指导师,通常采取将本人日常工作业绩与工作实践答辩相结合等方式,亦可推行主要成果代表作①的自荐与本单位、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评个人综合职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注:①主要成果代表作是指在职业指导工作和组织就业服务活动中有示范性作用、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

【相关介绍】

职业指导师指为劳动者更好实现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为用人单位规范招聘和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帮助及相关服务的人员;该职业包含六个工种,共设四个等级。职业指导师工种设四级职业指导师(职业咨询协理)、三级职业指导师(助理职业指导师)、二级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一级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四个等级;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师两个工种均设四级、三级、二级三个等级;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专员工种设四级、三级两个等级;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专员工种设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高级人才寻访服务专员工种设二级、一级两个等级。

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评价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三部分,通过对应级别职业技能评价的考试考核评审且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可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进行查询。

职业指导师可依法从事职业指导师、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师、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专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专员、高级人才寻访服务专员、原职业指导人员(高等和职业院校负责职业指导的教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职业信息分析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创业指导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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