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学时计算说明
2022-05-30 来源:上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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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参与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必修课学时:
(1)参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的,每次按20学时计算。
(2)参加省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的物业管理课题研究的,每项按20学时计算。
(3)参加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参考教材编写以及考试命题、审题、评卷的,每次按20学时计算。
(4)参加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教学大纲、参考教材编写工作的,每次按20学时计算。
(5)参加高等院校教学指导机构组织的物业管理专业标准编制、专业教材编写和专业评估认证工作的,每次按20学时计算。
(6)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者国际刊号(ISSN)的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物业管理专业论文的,每篇论文按5个学时计算,每年充抵学时累计不得超过10个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物业管理专著或者教材的,第一作者按20学时计算、第二作者按10学时计算。
(7)参加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教学课时计算学时,每年充抵学时累计不得超过20学时。
(8)参加省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座谈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的研讨会或者专业论坛的,每次按5个学时计算,每年充抵学时累计不得超过10个学时。充抵学时的,物业管理师应当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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