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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

2023-06-08 来源:上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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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9日9:00-6月13日16:00,初级、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3年6月9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考察或体检阶段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3年6月9日前落户)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3年6月9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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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9:00-6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9日11:00-6月14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上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自专科以来实际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上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3年6月9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6月1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9日11:00-6月14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9日11:00-6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9:00—2023年7月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专业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除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外的其他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根据岗位所涉及学科专业知识分类命题。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面试工作方案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和面试程序等。面试按照岗位不同可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答辩、试讲等多种形式。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公布。

转载自: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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