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在哪查?基本要求有哪些?
2024-06-05 来源:上学吧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十条的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保证安全技术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一、培训机构
1、全新改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于2023年7月6日正式上线,特种作业人员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及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安全技术培训机构。
2、特种作业人员也可登陆所在地区的应急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当地的安全技术培训机构。
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二、培训机构的基本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第4条和第5条的规定,特种作业(电工作业)安全技术培训机构的要求如下:
(一)通用要求
1、培训制度要求
(1)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有健全的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岗位责任制、培训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培训教学评估、培训档案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
(2)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编制符合GB/T29639的火灾、踩踏、触电等类别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2、培训场所要求
(1)应具备自有或签署3年及以上租用合同的固定办公场所和培训场所,配备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办公室应满足所有管理人员及专职教师工作需要,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
(2)培训场所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应符合GB55036和GB55037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
(3)培训场所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被占用、堵塞、锁闭。
(4)理论培训场地应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的教室,满足同期60人及以上的培训需求,学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5㎡。
3、培训教师及管理人员要求
(1)每个行业类别或作业类别应配备2名及以上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
(2)应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
4、培训教学要求
(1)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考核机制,教学评估考核包含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方法、讲义与课件、培训效果等方面的评估指标。
(2)具备满足相应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要求的正版教材、讲义与课件,并建立教材、讲义与课件定期更新、审核机制。
(3)理论培训可采用线下、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际操作培训不应采用线上培训方式。
(4)培训课程及学时应满足培训大纲的要求,线下培训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线上培训每学时不少于30分钟。线上培训学时不应超过相应培训大纲规定理论培训学时的60%。
5、线上安全生产培训要求
(1)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应具有国家域名注册证书或网络服务器服务协议。
(2)线上培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或高级职称,并在所授课程专业领域具有5年及以上实践经验。
(3)使用自主开发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组织专家对线上培训课程进行评估。使用第三方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选择合法运营的平台,并签订协议,明确网络数据保密协议和安全责任,并对线上培训课程进行审核,对线上培训教学进行全程管理。
(4)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课程管理、实名注册、远程教学、交流互动、学习记录、学时证明、档案管理、查询统计、自动抓拍、人脸识别、屏蔽快进、防止多点登录、无操作锁屏,并如实记录学员培训学时。
6、设备设施配备要求
(1)应配备具备学员身份信息录入以及识别功能的考勤设备。
(2)应配备具有联网和存储功能的监控设备,对培训过程进行全覆盖监控并录像。
(3)理论培训教室应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还应具有配套的学员培训后勤保障设施。
(4)应配齐应急设备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并定期检查、维护与保养,确保完好、可靠。
7、培训档案要求
(1)培训学员的培训档案应实施一期一档管理,以纸质或电子档案的形式进行归档、存放和保管。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培训方案或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学员信息汇总、考勤记录、培训教材或课件、培训现场视频记录、培训质量评估记录和培训总结等。
(2)保存纸质档案的机构应配备培训档案管理室,满足防火、防盗、防潮要求,使用面积、档案柜(架)数量应满足培训档案保存需求;保存电子档案的机构应保障电子档案可查询、可验证。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6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条件
1、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满足(一)通用要求。
2、专(兼)职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所授课程专业领域具有5年及以上实践经验,且实际操作教师应取得过所授课程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特种作业中的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高处作业每个作业类别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师。
3、实际操作培训场地应满足实际操作培训需求,保证实际操作培训效果。
4、实际操作培训设备设施应为自有或签有租用合同租用3年及以上,数量应满足所开展作业类别的实际操作培训需求,配置应遵循贴近工作实际、安全可靠、符合人体工学设计等原则,功能应涵盖培训大纲要求的训练内容。
5、特种作业中的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类别应配备真实的实操设备,其他作业类别至少配备实物仿真培训设备。
6、应建立实际操作培训设备管理台账,对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与保养,确保完好、可靠。
【相关介绍】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电工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目录中的一个作业类别。特种作业(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分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六个操作项目。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达到规定培训学时后方可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即电工作业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证书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电工作业证按照电工作业目录单独考核,电工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证书确定的作业范围内作业,各操作项目不得相互替代。
注:各地组织电工作业相关培训及考核的时间、次数、类别等安排有所差异,具体安排请以当地的应急管理部或指定培训考核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如有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及培训考核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