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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的考核方式

2023-10-11 来源:上学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2024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的考核方式为学时考核,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2年)内,应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另外,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的规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累计学时计算依据如下:

一、按规定参加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认可的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学时按培训时间计算。

二、近两年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与辐射安全相关论文(不少于2000字)的,每一篇相当于培训10学时;在权威期刊(中文核心、EI收录、SCI收录)上发表的,每一篇相当于培训20学时。

三、参加国际、全国或省级以上协会、学会举办的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学术会议,在大会上宣读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有1篇论文(不少于2000字)收入会议论文集的,相当于培训10学时。

四、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著作中,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撰写工作的,相当于培训40学时;不足3万字的,每1万字相当于培训10学时,合著的每一章相当于培训10学时。

五、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或审题工作的,相当于培训40学时。

六、作为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认可的培训班授课教师的,按实际授课学时的两倍计算培训学时。

七、参加核与辐射安全相关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每一项相当于培训40学时;获得省部级奖励的,每一项相当于培训20学时。

八、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作为第一责任人,每一项相当于培训40学时;作为主要参加人,每一项相当于培训10学时。

九、在核与辐射安全相关领域,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每一项相当于培训40学时;取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每一项相当于培训20学时。

十、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0年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5年、继续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的,在任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申请注册时不受继续教育学时限制。

【相关介绍】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核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用人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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