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交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能注销吗?
2024-07-17 来源:上学吧
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交安人员申请注销考核合格证书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情形之一的,原考核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一、注销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注:交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证书应予注销。
二、办理时限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五点的规定,考核部门应当自考核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考核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相应考核合格证书。不予行政许可的,考核部门应当说明理由。
【相关介绍】
交通运输工程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领域,每个领域按照岗位类型均分为主要负责人(交安A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交安B类人员)考核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交安C类人员)考核,即交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交安三类人员经安全生产考试合格后,应在取得成绩之日起1年内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核部门按《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开展许可工作,对符合要求的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为A证、B证、C证),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交安三类人员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且需按证书上明确的工程领域、岗位类型从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