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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禹城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和交投集团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2022-07-26 来源:上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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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禹城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简章》和《2022年禹城市交投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2022年禹城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和交投集团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2年6月29日,请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岗位于体检当日早晨8:00到达指定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禹城市中医院主楼门厅内(开拓路601号)

体检人员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14天内旅居史(手机查看),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从医院相关规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用、黑色中性笔和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除特殊情况经市人社局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清点人员,核对身份证等材料,考生到达指定地点后按组别列队,关闭手机,交本组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在填表处领取本人审查资料和本人手机。

2、发放体检表,由考生本人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然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3、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严禁向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本组工作人员除外)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根据医院建议,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7、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待身体条件允许时,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六版)》要求,做好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禹返禹人员管控。对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来禹返禹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重点地区来禹考生,应提前3天向禹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34-7221978)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本市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省内跨市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省外入禹返禹考生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抵达后2次核酸,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行体检: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未超过37.3℃)。

异常情况处理:

1、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但体温异常考生,将其带至医院留置观察点进行体温复检。复检确认正常的,允许进入;复检确认异常的,应到发热门诊就诊,根据检查结果由医疗和市防疫工作小组综合评定后给出建议。

2、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黄码的考生,需落实集中医学隔离措施,待隔离结束后,再进行体检。

温馨提示:相关附件可进入禹城市人民政府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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