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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员考试基本介绍及改革发展历程

2022-05-24 来源:上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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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3日,住建部发布《JGJ250-2011T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规范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岗位分类和工作职责等内容,明确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分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四个子专业)。俗称“建筑八大员”或“八大员”

2012年2月1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经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培训资格的单位组织培训后,通过省级住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评价的合格人员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统一样式统一编号,可上网查询验证。“八大员”考试正式开始,此时的“八大员”由省级住建部门进行考核和管理,未全国统一。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健全建筑业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发文为“八大员”的统一管理和考核埋下伏笔。

2017年12月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承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交求由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开始接管“八大员”相关业务。

2018年5月23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同意北京、上海等地开展证书电子化试点工作。“八大员”证书电子化,既是为将来的线上培训考核做铺垫,也将“八大员”证书与其他职业资格考试的纸质证书区分开,还能为节能减排做贡献,一举三得。

2018年12月7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正式运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经过1年多的试运行正式上线。标志着“八大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全面迈入信息化。

2018年12月13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即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住建部正式废除老版的“八大员”培训考核制度。

2019年1月19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企业的培训主体责任,同时发挥企业、行业组织和职业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的优势,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确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名单,供参训人员自主选择。同时,住建部将建立全国统一测试题库,供各地培训机构免费使用。住建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省级主管部门从企业、协会、院校等单位公开遴选“八大员”培训机构,参训人员需在指定机构进行统一培训统一考核。

2019年6月25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应依据统一的职业标准、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开展培训,完成相应培训后,须通过统一测试题库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从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计入个人培训信息记录。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学习。《通知》中还对新版证书样式、编码规则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明确了新的岗位名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构件工艺员、信息管理员、构件质量检验员。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依旧划分了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四个细分岗位。住建部正式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及考核办法,明确各地要统一组织,按统一大纲培训、按统一标准考核。同时新增了构件工艺员、信息管理员、构件质量检验员三个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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